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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确认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办?首先,规划窗口根据项...
答: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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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有以下程序: 1、项目立项。 2、规划选址。 3、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5、环境影响评价。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8、供应建设用地。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办理土地登记。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申请的土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应首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了该证后,方可到土管部门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后,需继续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1)建设单位应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向规划局窗口申报相关材料;(2)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时,如果发现错误可以当场纠正,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纠正;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应当现场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时,应登记项目建设报告,并注明收据的内容和日期;(4)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后,应将申请材料转移给项目经理;(5)项目经理收到窗口转移的申请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要纠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内容转移到窗口,通知申请人纠正材料后重新申请;(6)经审核申请材料合格后,项目经理人应当进行现场调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理人完成会议,并转移到建设用地规划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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