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儿媳有继承权。但儿媳的继承权不是继承老人的遗产,而是继承儿媳的丈夫、老人二儿子遗产的权利。老人的遗产自老人去世时就已经开始继承,虽然没有分割...
媳妇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履行了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就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继承人。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这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定条件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如果儿媳或者女婿丧偶后,对公婆、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精神抚慰,可视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反之,如果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尽管尽了一般义务,也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新《民法典》规定:胎儿也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胎儿有继承权!《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