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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不可以申报户口,应该先补领该项后,再申报子女的户口; 2、具体的补领手续及申报户口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务院...
重新发行出生证明书一般只需三步 第一,发表申报书 第二,向原发行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发行申请 第三,带着新发行申请书带到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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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孩子来说,他们的出生证明书很重要,像我们大人的身份证明书一样,是婴儿合法性的重要标志,一旦丢失,就需要立即补充。那么,怎么修改呢?1、父母带着相关证明书(包括父母的户籍簿、结婚证明书、身份证明书等)去婴儿出生的医院发行出生证明书,现在医学重视这些资料,所以婴儿出生后在医院留下了存根。不必担心找不到的问题!2、发行出生证明书后,父母需要向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书重新发行申请书,根据表上的要求填写,填写结束后,将父母相关证明书的复印件(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明书等)和表一起填写。3、最后,将填写的表格和医院开设的证明书一起拿到相关部门(一般为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处理!大家必须注意资料的完整性。而且,因为各地的规定不同,资料的准备也不同,父母们必须先和有关部门商量,决定自己提交的资料,不要来回跑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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