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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陪护费一般这样计算:1、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和被害人收入水平计算;2、陪护费根据被害人必要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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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现在的征缴基数是3500元,如果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并不能证明当事人每月的实际收入就少于3500元,在民事赔偿中,仍然应该根据实际的工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而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只提供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而不能提供其他的客观证据的,法院正常情况下不会单凭单位的证明来认定当事人的工资收入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在提供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的同时,应该向法院提交工资的银行交易记录、单位有关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记帐凭证、账册等,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都会耽误正常工作的进行,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既然造成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那么需不需要赔偿误工费呢。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陈劲律师解析。 一、交通事故赔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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