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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到期更换,户口所在地变更了,但没办迁出手续,应该去以前的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
需要的: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的,必须去户口迁出地(比如学校或者用人单位、原籍地的人才市场等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1,当事人毕业后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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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身份证只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保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与户口所在地无关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在当事人与对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过当事人的户口迁出期限的,当事人应该迁出户口,否则对方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的;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的户口都不会被强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迁移户口需要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当事人户口迁入的证明,其他程序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除前两项外,其他根据迁移类型,选择交验);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对于大学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超期未办理落户,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持《户口迁移证》、就读院校开具的《报到证》或《派遣证》到迁入地的人事劳动保障局盖章;2、本人写《申请书》,说明何种原因造成超期未落户的理由;3、持《申请书》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即原迁出上学地)的派出所给所长审批;4、所长审批后交派出所内勤电脑提交;5、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6、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整个过程大约用一天时间,不需任何手续费,春节期间(除国家法定休假日外)正常上班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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