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纠纷诉讼费的承担,应由原告预交,如果存在交费苦难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是由法院判决作出败诉的一方承担。根据《人...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5、20万元至 50万元的,按 1.5征收,即标的× 1.5%+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962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