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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中介服务收入的后果如下: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回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离婚时隐匿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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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中介服务主要项目房屋中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房屋咨询。也就是说,对房屋的相关知识、相关法律政策、市场行情、价格走势等进行咨询解答。2、房价评估。也就是说,根据市场情况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和估算,并出具价格评估报告。3、房屋经纪。也就是说,通过介绍客户,提供信息,协调房屋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根据咨询服务所需的时间和咨询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由双方商定;后者根据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单和标的金额收取,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份-1000元,难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金额.5%。2、房屋价格评估费。此项费用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3、房屋经纪费。包括:(1)房屋租赁费。双方协商一次性计收。(2)房屋买卖代理费。成交价格总额为0.5-2、5%计收。(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最高成交价格为3%执行。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2)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3)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4)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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