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有什么

2022-01-31 163人已浏览
  • 赵丽律师

    赵丽律师联合创始人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57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隐匿财产的离婚行为如下: 1、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结婚证不能共用房屋为借口,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房产证,离婚时予以否认; 2、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人擅自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际上自己是房地产的所有者,离婚后,将房地产转让给自己的名义; 4、将平时的工资转入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擅自以现金方式取出存款; 5、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卖出,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合同范本下载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