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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保全,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执行,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
被告提出反诉是法定诉讼权利,那么有反诉权则适用于诉讼中的一般程序规定,原告与被告属于同等法律地位的法律关系,同属于当事人,被告在反诉中同样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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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根据提出的时间不同,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者的主要区别是:诉前保全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前保全必须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申请的时候,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可以(不是必须)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
法院说的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呢,我做了如下解释 1、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可能会转移财产使案件以后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禁止其财产的转让或责令其不能再转让财产的。 2、实践中,法院也可以主动裁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3、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进行担保,实践中,这样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4、目前法院多认可由保险公司进行担保,保险人以其与申请保全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
保全是原告将你的车辆保全,你不能开走,你如果提供反担保就可以把车开走。具体可来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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