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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是我国法律的房地一体原则的通俗理解。具体应用和技巧,属于法学理论的研究范畴。不是我三言两语说清的。建议你到网上或到本地的法律书店搜索相关法律理论的文章和书籍。详细了解。请谅解。
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不可分割,权属也不能归于不同的权利主体。《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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