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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等级,等级定下来之后才能确定赔偿 1、医疗费:【29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
教师工伤赔偿标准应该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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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一项条款:由于教育行业特殊性,乙方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应在学期工作结束后,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中途离职,必须经甲方同意,在接任教师到岗后才能离开,若乙方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造成学生流失的,每流失一个学生赔偿1万元整。这一条是不合法的,校方现在态度如何?具体可电话咨询我
申请赔偿,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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