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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普通的借款纠纷一般都会写借条,借条基本上指金钱之债。 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每次主张还款都可以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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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为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一般也就是欠条出具之日,期限为2年;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则是有区别的,借条的诉讼时效远远长于欠条。
1、概念不同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时,由借款人书写给出借人的书面凭证。 欠条则是双方具有相应的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经过结算后并统一确认,债务人因当时无法给付或清偿而给债权人出具的书面凭证。借条反映的是借款关系,欠条则反映的是欠款关系,总之借款肯定是欠款,反之不一定。 2、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是因双方发生借款的事实后而产生的,其形成原因只能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欠条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只要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债务的事实都可以导致产生欠条,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等,其形成是因债尚未清偿。 3、案由的认定不同 在进行法院的诉讼过程中,当借条持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立案的案由应当是民间借贷纠纷。如果欠条持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应当根据具体案情,査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具体分析是那一类的债务关系,由法院认定案由。 4、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其诉讼时效相同,均是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则因其自身性质不同而区别甚大。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因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结算,诉讼时效则自该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在该两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这一点十分的重要,但是上述两种都适用时效。 5、举证责任不同 在诉讼中,因为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书面凭证,数额较小的法官可以据此作出裁决;数额较大且债务人提异议的,出借人需要提供实际出借的证据。而欠条作为一种结算凭证因其来源较为复杂,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相关的事实,若对方对于事实不予认可,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过程,并提供欠条形成的合法性依据,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如因欠赌资形成的欠条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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