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人运动的产物,也是当代发达国家劳权保障的重要劳动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劳权保障成为重要的...
不,因为没有判决,所以被告没有定性,所以,不会监督。法律没有规定从法庭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但规定了审判期限,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不同的。刑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多数都是要去的,一部分是在看守所里面开庭的,但是现在改革了,正在推广视频开庭,所以你要问问案件的律师,如果没有律师,你们家属尽快联系案件的法官,说反对视频开庭,这样到开庭时那么亲属才可以第一次见他一面。但是,无论如何,作为一名专业刑事律师,还是建议你们亲属,哪怕是一起凑钱,也要给他委托一名律师,效果不一样的。
冷嘲热讽有一类人从来不喜欢赞美别人,哪怕是对丈夫或是妻子,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比如妻子有些想法想征求丈夫的意见时,丈夫就说“你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就跟别人学”、“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模样,再漂亮的东西套在你身上也好不了”;比如夫妻因为财务问题有异议,做妻子的就说“你要是像她老公一样能挣钱,我还用跟你说这些”、“如果你还是个男人,就别让我操这份心”、“我真是瞎了眼,找了一个这么没用的人”;还有,“你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自己最清楚”等等一些刺伤人自尊心的话。提醒惩罚这是一种女人喜欢用的方法,通常她们并不想真让丈夫伤心或痛苦,只是用行为表示出她的不高兴,提醒丈夫注意她的感受,反醒一下做错了什么。比如摔东西、拒绝或敷衍性生活、对着孩子说爸爸如何不好、一句话不说转身回娘家……总之,丈夫不喜欢怎样她就怎样。不管不顾不关心对方的烦恼和家庭中的饮食起居,不再做以前一直由自己主动承担的家务;临时出门不再通知对方;没有任何原因地“失踪”,让对方找不到踪影;懒得和对方说话;不喜欢单独面对对方。听之任之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状况,说明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大的危机,正在丧失主动解决问题的意愿,对方所做的和所说的一切好像都与自己无关,只是为了维持婚姻的形式。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婚姻编》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但是,都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这种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人为解除的。(1)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2)再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抚养教育关系对于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为姻亲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而终止,或双方离婚时,这种属于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随之解除。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民法典婚姻编》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为维护子女的利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但如果,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的,继父母提出解除的可以解除。根据我国的法律,子女是不能断绝与家庭的任何关系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帮助父母养老,这都是子女的职责所在,除非是养父母和继父母之间,养子女或者继子女是可以和养父母还有继父母进行断绝关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69人已浏览
5,546人已浏览
2,06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