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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以下简称确认。根据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一定范围内土地(或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其他权利的内容。每个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必须通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审计、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终的确认和确认。首先,向村委会颁发相关证书,然后准备有效的个人证书,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确认权利。国有土地应当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然后是审批过程,但也需要测量土地,统计信息,归档,最后登记,颁发证书。
请问土地确权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呢?有没有跟你的公公协商过呢?你的丈夫对于离婚的态度是怎样的呢?你们除了土地还涉及到其他的财产分割吗?有没有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呢?如果土地确权证上是你的名字,你可以先去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者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说明你原有的土地证遗失了,再拿着这份报纸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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