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注1: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注1: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注1: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注2:按照《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市人力局部分)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即时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部门窗口接受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的审核。公安部门窗口应当即时将审核信息通过积分联办系统传送至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第十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应当核对经办人员、积分申请人、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并结合公安部门传送的审核信息,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受理通知书》。第十一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完成受理申请后,将电子信息分支流转至相关部门服务窗口进行审核打分。用人单位应当即时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1、处理材料 1、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照片(注:在窗口单位申请居住证不需要提供照片。对认证照片有特殊要求或者国家人口信息库无照片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 二、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3、合法居住证明包括: (一)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或者复印件,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原件或者复印件; (2)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租赁住房安全责任保证书》原件; (3)住在我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的证明; (4)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二.处理流程 1、按要求上传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照片(具体标准见提交材料第一项),选择领取证件的方式。 2、上传身份证明和合法居住证明材料的照片后,提交申请信息。 三、成功办理居住证的,按照所选证件领取方式,到居住地派出所自取或使用邮政EMS服务快递上门。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注1: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注2:按照《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市人力局部分)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即时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部门窗口接受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的审核。公安部门窗口应当即时将审核信息通过积分联办系统传送至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第十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应当核对经办人员、积分申请人、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并结合公安部门传送的审核信息,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受理通知书》。第十一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完成受理申请后,将电子信息分支流转至相关部门服务窗口进行审核打分。用人单位应当即时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