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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A*B*C,根据以下实际情况代入计算: 一、计算标准A 1、2010年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44元 2、2010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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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残疾) 1、医疗费 (医院的正式发票); 2、误工费(未超过60周岁):按住院时间、医嘱出院休息时间、受伤人的户口性质或减少的收入证明计算;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一般为家庭成员)的户口性质或收入情况计算; 4、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8元∕天(江苏); 5、营养费: 6、残疾赔偿金:按受伤人的伤残鉴定等级、户口性质或者在城镇工作生活满一年证明进行赔偿; 7、精神抚慰金按受伤人的伤残等级赔偿(江苏3000元—5万元); 8、被抚养生活费按受伤人伤残等级、被扶养继续抚养年限赔偿; 9、交通费:交通费发票,也可法官酌情判决; 10、财物损失:需要物价部门鉴定书、维修发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签发了《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试点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目前已有多地法院开始执行。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当事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总额的10%的幅度内作数额减少或增加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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