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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三级终结是批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
信托终止的情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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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一)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在处理信访工作过程中渎职、失职,处置不当的;(三)其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形。收到行政处分建议的国家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采纳的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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