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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有证据,并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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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3条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医疗损害责任诉讼中,患者因医疗过错而致残的,由患者本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患者因医疗过错死亡的,由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医方过错没有导致患者残疾,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你在问题中所提到的“破相”是健康权及身体权受到了损害,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1、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A、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B、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C、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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