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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签合同要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结婚证,未婚:单身证明); ...
当初签贷款合同时候不懂,签了一份不利的合同,我拒绝还款,后面贷款公司的人联系我,说修改合同,我们用微信沟通(保存),他们让我先还协商好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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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可以肯定地说,《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办理网签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影响是很大的,两者处理原则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已办理网签的合同要求继续履行的处理原则。 对于房屋买受人诉讼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经审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在相应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网上签约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若诉讼中当事人对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网签是否正确等事实存在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可向相应的房屋管理部门反映。当事人向相应部门反映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等待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 2.未办理网签的合同要求继续履行的处理原则。 对于房屋买受人诉讼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登记,双方未办理网上签约的,如果买受人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成年子女)具备“京十五条”规定的购房资格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如果买受人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成年子女)不具备“京十五条”规定的购房资格的,人民法院应该向当事人释明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即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经释明当事人变更请求的,按合同解除的处理原则处理,当事人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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