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解除劳动合同, 一定要打电话吗

2021-11-20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将这一规定作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中的两种。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无论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三十一条: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是,违反劳动合同的人必须依法承担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打电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办理。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