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
土地承包纠纷方面的问题经常会发生,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法律的规定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1、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2、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3、承包地不得买卖 简介: 1、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希望能够帮到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5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