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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基数调整是7月份。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单位是从上一年的7月1日开始,然后到今年的6月30日截止的。所以单位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
7月份调整,4月份肯定不会变,7月份要按7月份的规定来交,如果还按原来的交就不叫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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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的。当4月份去办理退休的时候,为不影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就暂按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先计发养老金。等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出台后,再重新计算养老金。因为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肯定要高于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所以会对按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计发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进行调整。
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符合《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7%个人:7%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1%-5%个人:1%-5%单位和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要保持一致。注、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6年度相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线。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月缴存额上下线调整1、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线:2732元——306元2。二。三一、缴存基数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不变1: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依据是根据2016年的月平均工资,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注:补充住房公积金比例:单位
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一般每年的公积金基数调整会在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为一年度。当年的6月底结息上一年度的利息。所以在6月中下旬时可以关注下当地的公积金政策,是否要调基数。当调公积金的通知出来后,会有一个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照文件要求确定所要缴存的公积金基数,每个单位、公司企业的缴费基数不一样,大多数是按照实际工资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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