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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公民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 2、我国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可以继承,比如房...
如果孙女的父亲还在世:爷爷也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孙女继承,孙女不能继承。如果孙女的父亲还在世:但爷爷留下遗嘱指定孙女继承,孙女可以继承爷爷的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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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孙子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也就是说,祖父去世后,遗产由配偶和子女继承。孙子无权继承。除非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否则可以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爷爷订立孙子继承遗产的遗嘱,孙子也有权取得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当子女先于父母去世时,可以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孙子可以代替死去的父亲,继承祖父的遗产,以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
龚律师: 我和老伴在镇上有8间私房。5年前老伴去世后,我对这些房产进行了分割,给2个儿子每人3间。我现年近70,丧失了劳动能力,2个儿子竟不尽赡养义务,倒是孙女鲁萌对我很好,每月从工资中拿出300元孝敬我,还经常到身边问寒问暖,给我很大的精神安慰。因此,我想让鲁萌继承我的2间私房。请问,鲁萌能否作为继承人来继承我的财产?如果不行,我该怎么办? 读者鲁胜善 鲁胜善读者: 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据此,你的法定继承人是2个儿子,孙女鲁萌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你的财产。 不过,《继承法》第14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适当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根据这些规定,将来在你百年之后,在分割你的遗产时,考虑到孙女鲁萌对你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的事实,她可以分得你适当的遗产,在份额上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法定继承人。 另外,如果想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自己的遗产,可以采用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即遗赠。《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自遗赠人死亡时生效,其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即有遗赠的先按遗赠内容处理。因此,你可以立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将2间房产赠给鲁萌。这样,在你去世后,如果鲁萌在2个月内作出愿意接受的表示,她就依法获得你私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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