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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电信诈骗的判决最低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是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欺诈公私财产,金额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场面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场面的,处罚金额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时代各种信息满天飞,真假难辨,新生事物也较多。遇到电信诈骗后,应该立即采用如下方式解决:第一,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第二,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第三,如果公安不予立案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诉请财产保全,冻结该银行开内容的存款,然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第四,因为网络诈骗维权难,所以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损失的不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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