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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产权、居住权没有必然的联系。1、一般情况下,户口在房子里,人也会在该房子里住。2、但是,有很多情况,特别是上海,有许多空挂户口的现象,...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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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要劳动合同书: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只是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约定的协议。 二、如果是去银行做贷款,肯定是要劳动合同的。
1、有关系的:当事人迁移户口后,要换领身份证的,应该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不能向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 2、但是迁移户口本身,对身份证的使用效力,是不会有影响的,只要该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保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两者无关的:新生儿(不管是几孩)申报户口,与妇女妇检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 1,新生儿应去父母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户口; 2,育龄妇女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妇检)的义务,该项工作,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负责落实。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第三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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