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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以双方名义购买但实际上由一方出资的房产,一般将产权证上载明的份额视为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特别约定。没有房产份额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分...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恋爱期间商议买房,并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在办理购房合同及房产证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结婚后双方因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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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2、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你们购买的应当属于回迁安置房),没有产权就不能裁判归谁所有,法院只宜判决给一方居住,待房产证取得以后再做处理。 也可能将该房产的居住权裁判给一方,居住房屋的一方给付另一方现金,并判决将来能够办理房产证时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居住房屋的一方(还应当包括你们装修该房产时谁的投入较大,而且投入的精力较多,也是争取补偿的一个方面); 3、对于怎样支付给对方补偿,应当按照该房屋的现价值以及当初你们俩共同的出资比例予以解决; 现价值的评定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协商处理,协商居住房屋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具体金额;第二,双方共同竞价,出资高的一方拥有该房的居住权,然后根据出资比例给付另一方补偿;第三,就是双方申请法院聘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的价格,以及当初你们出资的比例进行裁决; 以上几种方法当中,以双方协商最能够和谐处理。由评估机构估价然后进行分割,是最公平的处理方式; 4、对于法院的裁判,法律规定可以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或者抚养子女一方或者女方的利益; 如果你想争取该房屋的居住权,那么你可以证明没有其他住处,而且工作和生活在该城市,以及有利于将来接回孩子进行探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等; 而且你可以举证对方现在在部队,暂时也不能居住该房,而且你对该房的后来的装修以及投入,从情感上以及投入上对该房产有更大的精神寄托; 以这些不成文的理由看是否获得法官按照自由裁量权对你的倾斜,如果对你倾斜,那么裁判为你居住的几率较大;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方是现役军人,这也是一个筹码,所以,就看你们所说的情况哪一方能够打动法官的自由裁量的平衡; 5、如果裁判为对方居住该房,那么法官会在裁判的同时,要求对方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给付义务,如果不支付,你可以向对方财产所在地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这样还是较为困难,因为对方在部队,对你的执行较为不利,所以本律师还是建议你们协商解决该问题,协商好以后,那么一方支付对方补偿时鉴定协议这样更能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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