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集体的人使用本集体的土地无可厚非,关于外集体人继承土地使用权在法律界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宅基地赠与外集体人就很明确了:不允许。至于出钱的事情是另一回事,是债权债务。你保存的证据要看法官人是否认可了,我想顶多算个借条就够难了。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以登记为准呀。如果想没有纠纷就应该在房子拆除之前将你对象的户口迁回村就解决啦。或许已经拆了吧,这可得找派出所啦
1、A地及地上房屋。 2、A地的房屋的建房出资,但需要证明是你父亲的出资,才能向其他继承人主张债权。 3、你们对A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即使你叔叔对A地出资,A地使用权人依然是你爷爷和奶奶。 4、无权。 5、户籍关系不影响继承权的行使。问题是,你爷爷和奶奶已经有了一块宅基地A,同时还有另一块宅基地B,违反法律一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的规定。如果集体最终确定B地由你叔叔使用,或由集体收回,显然,就谈不上继承的事了。
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在本村村民之间可以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一,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第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第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5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6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