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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地及地上房屋。 2、A地的房屋的建房出资,但需要证明是你父亲的出资,才能向其他继承人主张债权。 3、你们对A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即使你叔叔对A地出资,A地使用权人依然是你爷爷和奶奶。 4、无权。 5、户籍关系不影响继承权的行使。问题是,你爷爷和奶奶已经有了一块宅基地A,同时还有另一块宅基地B,违反法律一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的规定。如果集体最终确定B地由你叔叔使用,或由集体收回,显然,就谈不上继承的事了。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决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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