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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
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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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进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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