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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迁移不涉及属性问题(即农业户口可以前往城市),则孩子的户口可以采取投靠母亲的方式进行。 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各地户口迁移政策有所不同。以山西省为例,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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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是建议当事人先与老人协商解决此事: 1,当事人的配偶去世的,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才是孩子的第一法定监护人,是有权迁移孩子的户口跟随当事人的; 2,当事人应先和老人沟通协商(可以从孩子的未来成长、受教育的环境、经济收入、孩子隔代抚养的不利方面等入手)解决此事;
1、基本是可以迁入子女户籍的,而且是达到退休年龄的都可以,但是如果迁入子女“农村”的户籍应该要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因为农村是以集体土地为生存条件的具集体组织的,村委会不同意,不能迁入户口,同意迁入户籍,也不一定享受村民待遇(农村是村民待遇没有“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3、例如边远山区的农村户籍,迁到上海市郊区农村户籍,肯定是很难甚至是不能的。
在该前提下,是不可以的: 1、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双方都是”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子女也是该户口性质; 2、在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并且当事人也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农村)挂靠; 3、但是当事人原来是“非农业户口”的,迁入农村后,也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参与当地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户籍制度改革以“股”改为基础);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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