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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籍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书 注销户口。...
向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递交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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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迁户口的一般流程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公民可以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迁移方式:户口迁移应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原因相关的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明,然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回原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一步:开户籍证明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当事人到村委会开迁移证明后才岀具户籍证明。 第二步: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开具准迁证明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证明及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比如房迁的话,就是指的房产证。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开具准许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第三步:开具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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