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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是可以上市进行自由交易的房屋,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
房屋大产权与小产权的比较 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的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从概念上讲是没有大小之分的。所谓的“大产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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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的拆迁,补偿原则应充分、合理。此外,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的不同。因为征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但是国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所以叫拆迁而不是征地。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各省的土地管理条例。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术语逐渐淡出,以后无论是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征收。
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小产权房都有由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该种房屋亦被俗称为“乡产权房”,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而乡(村)级政府或其他机构无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权的法律效果。
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丧失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市场交易价格补偿的行政购买行为。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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