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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与卖方签订的合同是一份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现在由卖方的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过户手续,您享有合同解除权,卖方...
你现在应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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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办理过户手续只属于买卖房产的一个程序,即转移所有权。王五的诉讼请求本身矛盾,因为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不能由一方独自完成。他以未办理过户手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 至于王五迟延交付的问题,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否就此违约行为进行了约定,如果有约定,王五可依约定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张三迟延交付的期间很短,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王五可要求张三赔偿损失,也就是按照当地的房租标准支付租金即可。
因为卖方没有房产证,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达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根本违约标准的(即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一定时限的、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等),你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要求卖方协助解除监管,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卖方的行为,尚未处在“已经违约、但未达到根本违约”的状况,建议你先发履约催告函。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买受人应要求出卖人配合完成过户登记,及时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交易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过户手续登记,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卖方收取价款后迟迟不予过户,应予以提醒。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一直不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单独申请并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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