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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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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依据《》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认定要点】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理由成立的: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果法院不能很好履行职责那债权人基本上很难得到救济。不过:(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恢复执行。如果法院没有按规定中止执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你要有信心;(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是一个很寒心的话题。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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