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项目缴纳...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四条规定,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十条第(三)项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异地购置房产,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未在购房当地注册公司,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并申报缴纳税款。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废止)住宅5年内:房屋评估总额×5.6%;5年或5年以上普通住宅无营业税。 (最新)住宅2年内:房屋评估总额×5.6%;2年或2年以上普通住宅无营业税。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