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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
于有经济能力的一方,须给另一方及子女恰当的赡养费,使他们能维持生活所需。根据普通法中的案例,法庭会倾向给予一个尽职的太太合理的财产分配,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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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1、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 6、上海收养儿童按照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符合条件就可以收养。
《行政诉讼法》条5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二审行政裁定书按照《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法律规定不准离婚的情形有三种,没有“一方有重大疾病”方面的内容。不准离婚的几种法定情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提出离婚作了如下限制: 1、限制男方提出离婚。《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对军婚的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诉讼程序限制。不服离婚判上诉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23、12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19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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