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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将...
开发商允许业主加盖顶层一般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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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明显违约,你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是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结合买卖合同,不能私自搭建.对于露台方面开发商的作法就是先不封,然后审核通过后,再由去封(钱有的是开发商出,有的是业主出,由开发商安排的人员去封).现在看不到相关材料和具体房屋状态,无法给出准确的答复.
开发商允许业主加盖顶层是无效的。一方面,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另一方面,房产公司与业主关于楼顶加层的约定无效。《民法典》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而与房产公司的加层约定,不仅未经业主共同决定,客观上也由于恶意串通而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层空间是公共地方,不能出卖,也不能赠与。建设部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分的外形或结构,除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之外,还需其他所有人(指该楼宇的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由此可见,就算是开发商赠送顶层空间使用权,也是违反了《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实际上,现在很多开发商因为楼顶的房屋不好卖,所以采取附赠楼顶使用权的方式销售楼顶房屋,价格反而比其他楼层还高。另外,法律对楼顶所有权的模糊规定,加之当地政府和法院对此的暧昧支持,使得开发商更加肆无忌惮,并且巧妙的把矛盾推给了楼顶业主和其他业主。你想,开发商窃取了你的东西然后再卖给你或者其他人,你愿意吗?他人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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