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如下,“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
交强险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情况: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不予赔偿;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受到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不予赔偿; 在驾驶人无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 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对于交通事故中出现的损害,则交强险是不需要对当事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等。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受害者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二)被保险人的全部财产和被保险机动车财产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停车、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贬值、维修后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间接损失;(4)交通事故造成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