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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权利拒绝待岗,是否拒绝待岗由员工自己决定。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用人单...
【法律意见】 公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就无故让员工待岗,这个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待岗期间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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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在何种条件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情形进行合理规定,其实质是对劳动合日内容的一种协商变更。 2、劳动仲裁部门对于待岗问题,一般是不受理的,作为劳动者,只要用人单位给缴纳了社会保险,发放了最低工资或者生活费,仲裁是不干预的。 3、《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1、哺乳期的员工是有权拒绝待岗要求的。 2、如果员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不能随意安排其待岗或者辞退该员工。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的理由的,员工有权拒绝待岗。单位不能随意变更或者终止员工的工作,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且一般需要与员工协商;如果无故要求员工待岗的,员工可以提出拒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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