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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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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孕期检查不是事假,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孕期是指女性从怀孕到胎儿出生的这段时间,通常是280天,也就是8个月到10个月左右,为了保证女性怀孕后的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对怀孕后的检查有明确的规定。女职工怀孕后,在医生规定范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必要的时间计算在劳动工作中。此外,产前检查的妇女还应向公司和其他雇主出示医生证明。另外,员工使用者不得让怀孕7个月的孕妇上夜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内必须规定时间休息。也就是说,女职工的产前妊娠检查是职场和公司对孕妇正常上班的处理,也就是说有工资,不是假期,也不是病假。事假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私事原因,不能上班需要休息,劳动者向单位申请休假或调动工作。
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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