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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
1、婚前加跟婚后加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是婚前存在财产协议,对于婚前跟婚后加名做了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的产权归属来。比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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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加跟婚后加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是婚前存在财产协议,对于婚前跟婚后加名做了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的产权归属来。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2、手续费用是一样的,是要当时的房产交易政策及比例是多少 比如房价是100万,女方加名后约定比例是1%,则需对女方所占的价值即1万元,按照交易税率计算费用,如果没有做约定比例,按照一半即50万元乘以交易税率计算费用。
婚前房产加名字的具体流程为: 1、提前准备好房屋产权证、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受理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颁发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双方可以明确书面约定该不动产归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述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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