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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三年未签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视同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2、《中华人民共...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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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无固定劳动期限,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等等! 四是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属自己辞职,原则上没有解约补偿金!等。
1、(1)三年的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算。(2)第三年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提前三十天按上述第一条的补偿,已经算过,不会再算的 4、员工违规应当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 5、双方协议解除,起草签字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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