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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追尾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后车负全责。也就是在摩托车追尾第一辆车时,摩托车驾驶员一般负全责,因此是否能找到前车在责任上意义不大,只能...
一个事故的发生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超速不一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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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证实习期间在高速上出事故了,先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承担事故赔偿,违章会有相应的扣分返款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和驾驶人都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如果是实习期独自上高速处警告还要罚款200元。 2、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的一年内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一般负全责。 一,一般道路: 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二,高速公路: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前车没有责任,反而是追尾的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应该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从常理上讲,前车肯定有责任。 这种情况就是前车突然并线,结果你躲避并线车发生剐蹭,并线车溜之大吉,呵呵。 但从结果看,后车责任更大, 你的处理是对的,后车无论是因为没有保持足够的车距,还是处理不当,都难辞其咎。 你车和前车未发生碰撞,前车没有责任。由于你车和前车距离太近,后车和你车距离也太近,这样的情况下,前车突然变道你紧急刹车,后车跟你车也太近来不及刹车造成追尾。 2、在高速公路上前车突然变道后车追尾谁的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各负50%责任。 综合分析案例: 2009年2月10日12时25分,李某驾驶赣CE××××号轿车沿开发大道将军山对开路段由北往南行驶时,遇前方车流量大,车辆缓慢行驶,刘某驾驶粤A××××号轿车尾随赣CE××××号小货车同车道行驶至出事地点。由于刘某驾车跟车过近而刹车不及,造成粤A××××号轿车车头追撞赣CE××××号小货车尾部的交通事故。 本案俗称“追尾”,在交通事故执法工作中极为常见。两车引发追撞,安全距离判断失误是主因,引发追尾事故的因素很多,常见有以下几种: (一)路口、人行横道、繁杂路段为事故多发地点。 (二)塞车时车辆缓慢行驶跟车过近。 (三)遇雨、雾、沙尘等能见度低的天气。 (四)前车遇紧急情况刹车。 (五)后车驾驶员跟车距离过于自信。 (六)后车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 (七)后车刹车系统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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