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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应当是乘车人进入公交车时。公交车运行期间,属于一个发出要约的过程,乘车人上车即为承诺,合同即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
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先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签订一份补偿协议或者按照相关条款、合同目的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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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履行地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确定运输合同履行地主要是用于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中确定货物损失的规定为:合同如果对此有约定,则遵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货物损失计算方法,那么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运输合同履行地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确定运输合同履行地主要是用于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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