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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履行地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确定运输合同履行地主要是用于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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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地不明的,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算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先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签订一份补偿协议或者按照相关条款、合同目的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如果还不能确认的,一般将其履行地认定为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也就是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运输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如果当事人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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