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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制的,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如果超过以上时间,就算加班。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
计算标准工时制加班费的公式: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未调休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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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关假日加班费的具体给付问题解答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关于加班加点工资标准计算问题的解答: 《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对于应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的收入项目,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有明确规定,下列收入不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内: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上述收入项目或者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或者是延期支付的劳动报酬,或者在客观上很难计量,因而被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之外。以上规定对最低工资的含义及其收入项目组成表述得很清楚。
考勤是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管理措施,它反映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出勤情况,是用人单位据以考核劳动者的重要依据。考勤和加班存在紧密联系,但并不绝对等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加班审批制度,明确劳动者的加班需由用人单位安排,且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切实执行相关制度之前提下,劳动者非经用人单位安排而自行加班的,即使其考勤记录上显示劳动者于放假期间待在公司,但其加班性质如收到单位质疑则很可能难以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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