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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的受理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1-07-15
(一)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二)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说是法定离婚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一种方式也是可能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要注意,诉讼离婚毕竟与登记离婚不同,那么在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上面,要求也是存在差异的。这其中双方已经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就是必须要有的,通常要求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然后还需要提交一份给婚姻登记处备案。而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应该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并不是一定要到之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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