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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是想在大陆这边还是香港那边申请离婚呢?不同的地方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不过介于我们之前处理那边的案子的经验来看,我比较建议你来大陆这边...
在香港登记: 1,女方先要给男方一张你护照/港澳通证的复印 2,男方上香港入境处-婚姻登记处网站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若你打算于婚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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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缔结申请人应向婚姻注册管理处的注册官递交结婚申请书,并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字样。注册官收到申请后,在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公告。经过15天的公告期若无人提出异议,给予注册登记。如果可能,建议在内地结婚会更简单些。且如果需离婚在内地也简单些,在香港的离婚程序必需通过法院,程序复杂。
1,女方先要给男方一张你护照/港澳通证的复印 2,男方上香港入境处-婚姻登记处网站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若你打算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但错过了于婚礼举行日期前3个月前的14日内进行预约,或者你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你可使用此服务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若你成功预约,系统会给你一个递交通知书的日期。 3,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当日 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拟结婚人士不用填写申请表格,但他们必须提供双方的下列个人资料,供婚姻登记处职员印制拟结婚通知书之用:全名;婚姻状况 (即是否未婚、鳏夫或寡妇、离婚人士或以往曾否采用任何仪式结婚){户口簿}; 职业;年龄;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及如任何一方未满二十一岁,必须列明同意这宗婚姻的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该人的身分 (即婚姻条例附表 3指明的有关人士),并须提交与该有关人士的关系证明文件。 1.将拟结婚通知书存档及展示费用$ 305 你护照/港澳通证的复印比此时一并交上 4,结婚当日〔三个月后〕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对离婚案的司法管辖权 如属下列情况,法院对根据婚姻诉讼条例进行的离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辖权─ (a)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为居籍; (b)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 (c)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这就是在香港办理离婚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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