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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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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正常发放。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的工资。
(1)女性怀孕后“生产”属假期,以《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管理规定》,假期工资应为原工资的70%。如怀孕后继续上班的,自然与平时一样发放;(2)怀孕后自然会不太一样,如果无法胜任原工种(岗位),单位应变换(调动)岗位。因不同岗位你单位会有规定不同岗位工资,这不是变相减少而是据实发放。(3)我不知道你们单位对岗位工资是如何规定的。是否以在岗位工作才有岗位工资还是因请假就没有岗位工资的规定?你可以去人事部门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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