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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不执行法律文书

2022-03-13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拖延不执行法律文书: 3份法律文书、4年不执行、百万损失 本人陈会宽,七十八岁,一生省吃俭用勤劳苦干积攒的血汗钱被金维春、唐传桃、肖先富等人合伙骗走。万般无奈维权起诉,哪知上万元的诉讼费、5万评估费等换来的是:3份法律文书、4年不执行。奔走于省市县人民法院,行程5万里,却毫无进展。本人也因这场官司4年不执行而患上高血压,且双目几乎失明。而嘉鱼县人民法院却任由被告们数百万元的存款不还钱、任由被告们过着逍遥快乐无法无天的日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案件裁决4年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执行,致使本人至今一分钱也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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